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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 ▎被照顧者籲建立移工履歷、淘汰機制

09 Oct 2019
2019-Oct-09

轉錄自:UDN新聞網
                                                   

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今到勞動部抗議,要求政府正視被照顧者權益,

包括取消移工轉換雇主期間的空窗期、建立移工履歷、不良移工淘汰遣返機制等7項訴求,

勞動部則回應,目前尚無修法規畫。

鄭小姐表示,她的先生日前被外籍看護工推到屋外曝曬2小時,

導致呼吸困難、腎臟衰竭,事後該看護工更態度不佳;新北市髓損傷協會陳姓理事則表示,

許多重症患者一天都不能沒有看護工,

但看護工轉出後,雇主須面臨3到4個月的空窗期,很多雇主迫於無奈只好非法聘雇逃逸移工救急,

雖然大家都知道申請黑工不對,「但空窗期間,政府到底幫助了我們什麼?」

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理事長賴昱崧痛批,之前曾號召30幾個輪椅族到總統府陳情,

之後轉給主管機關的勞動部,但一直未獲正面回應,形同勞動部官僚主義,逼死重症病患。

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7大訴求包括:移工逃逸,雇主無空窗懲罰期;移工要求轉換雇主,

雇主無空窗等待期;勞動部勞工轉換雇主平台,應建立勞工轉換雇主緣由的履歷;

不良外籍移工應有淘汰遣返機制;嚴懲不良仲介隨意藉由外籍移工轉換雇主之牟利行為;

提高非法媒介、容留外籍勞工工作或非法打工罰則;

照顧同一病人達14年優良外籍勞工,應給予延長在台工作年限。

對此,勞動部次長林三貴表示,目前移工轉換顧慮頻率算高,除非移工觸法,

才會限令出國及不得再入國工作,否則不宜設置淘汰遣返機制,剝奪移工的工作權;

此外,林三貴也認為,轉換空窗期已長原本的1年縮短至3個月,因雇主引進移工須負管理責任,

若沒有空窗期限制,恐衍生其他問題,至於雇主在移工轉換空窗期間還可申請長照服務,

因此勞動部目前沒有修法規畫。

 

2019-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