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 Facebook Line@ 04 2298 8648
TOP

法令宣導

法令 ▎派移工從事許可外工作 北市3年開出282萬元罰單

02 Feb 2021
2021-Feb-02

轉錄自:中央社 

 

農曆春節將近,許多家庭正在大掃除,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提醒,

雇主若指派外籍看護從事打掃、遛狗等照顧外的工作恐涉違法,最重可開罰新台幣15萬元,

派移工從事許可外工作北市3年來已開罰282萬元。

陳信瑜表示,聘僱外國人是採許可制,所以移工提供勞務的範圍僅限於聘僱許可函的工作內容,

而外籍家庭看護工就只能在家庭從事被看護人的日常生活照顧相關工作。

陳信瑜說,若雇主指派外籍看護工打掃、照顧孩童、至店面協助經營,

或是將外籍看護「出借」給親友等都屬於許可外的工作,無論看護是否自願或於閒暇時間幫忙,

都涉違法,將被處3萬至15萬元罰鍰,且若雇主未在期限內改善,還會被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

勞動局統計,雇主違法指派聘僱的外國人從事許可外工作的案件中,

2018年裁罰31件、102萬元,2019年20件、66萬元,2020年37件、114萬元,

常見的案情包括雇主指派外籍看護工到自家或親友經營的餐飲店做內外場、

照顧被看護人外的其他家庭成員、從事遛狗、接送小孩等。

 

2021-02-02